- 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全流...
- 滚动开展六期人力资源知...
- 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
- 2015年典型劳动争议案例...
- 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企...
- 企业职工加班管理及特殊...
- 职代会、工会与企业民主...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
- 当前广东省劳动关系的特...
- 工伤、三期女员工管理实...
- 如何掌控劳动合同管理“...
- 全国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回...
- 全国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回...
- 员工管理实务与面谈技巧
- 新政策下企业工资分配的...
- 深刻理解法条 依据事实裁...
- 准确适用法律才可合理维...
- 2014年最新版《广东省职...
- 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民主...
- 辞退/解除合同管理、问题...
- 《长青树理念之——人...
热点新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提出“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直播产业,是移动互联技术带来的新业态。最近,直播产业可谓是一下子火了起来,进而催生了一系列财富神话。然而,在直播平台上,也确实存在着很多低级、庸俗乃至于违法的内容。作为内容的生产者,被称为 “主播”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中的一部分人,对这样的局面自然要负主要责任。而黑名单制度就像是黑脸包公,其出炉有利于净化互联网风气,有利于这一业态本身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广大网民得到更多高质量的直播内容,毫无疑问值得喝彩。
值得注意的是,黑名单制度的设计,抓住了矛盾的主要环节。实际上,网络直播之所以会出现诸多乱象,是因为 “主播”之间的市场竞争激烈。 一些 “主播”不愿意或者无力在提升内容的质量和吸引力上下功夫,就只能打起歪主意,搞一些小把戏、打一些擦边球,迎合某些收看者的低级趣味。有的“主播”穿着暴露,有的言语粗俗,有的甚至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对于这样的现象,单单从道德角度加以批判当然是无用的,只有看到了 “主播”们对畸形的 “收视率”追求的背后是“眼球经济”的巨大逐利冲动,才能釜底抽薪, 解决根本问题。制度规定,将网络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拥有越高信用等级的网络主播有可能获得越高的直播权限和收益,这就直接控制住了 “主播”们的钱袋子。这些人 “搏出位” “赚眼球”图的是什么?还不是直播收入。而今,不按规矩出牌就意味着收入缩水, 想来“主播”们也就断绝了动歪脑筋的想法了。这个制度,好就好在挖到了根子,可以说是比较有针对性。
不得不说,直播软件为人们打开了一个认识更为广阔天地的窗口。有人直播种地,有人直播钓鱼,还有人直播写小说,不论如何人们通过直播软件都更为直观、迅捷地和自己感兴趣的那部分世界发生了联系。对于这样一个产业,一棍子打死是十分可惜的。而黑名单制度,既给这个产业消了毒,又没有因噎废食,为消费者保留了一个优质的精神消费平台,可谓是一个成功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