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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内新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提升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也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工作,以“社会保障+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模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多方联动 打开统筹养老格局
2024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农业农村厅、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通知》,引导村集体经济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本村缴费人员给予补助。该文件出台以来,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将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人社重点工作推进。
阿克苏地区社保中心通过领导牵头、全面谋划,全面铺开村集体补助工作。该中心加强与组织、财政、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跟踪督促政策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有序推进各项补助工作。
该地区各市、县人社部门积极牵头,深入调研各村集体经济状况,在各乡镇党委的配合下,切实把补助这类惠民好事落到实处。财政、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实现从一家难办到多家易办的转变。
阿克苏地区对全区1100多个村集体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各村经济规模、收入来源和参与试点意愿,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补助标准、资金持续性和激励政策等问题。针对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指导各村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助方案,广泛覆盖各类参保人群,既注重公平也体现激励,让集体经济成果真正回馈于民。
截至今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2.6万人,共有311个村参与城居保集体补助试点,为14.7万人补助418.3万元。个人资助400余人,资助金额达104万元。
相辅相成 补充养老金来源
“今年我们村按照个人缴费的10%的比例为我进行集体补助,我个人缴费5500元,村集体补贴550元,再加上政府补贴的320元,今年有6370元进入我的个人账户。政府对于我们的帮助真是太大了。”近日,库车市墩阔坦镇墩阔坦村村民库尔班·瓦哈普说。
早在2010年起,阿克苏地区就开始积极推行集体补助制度,让村民在完成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后,还能享受到来自村集体收益的“分红”。该制度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切实增强村民持续缴费的积极性。
通过集体补助,参保群众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得到进一步充实,养老待遇也相应提高。如今,结合公平定额、激励挂钩等多种补助模式,阿克苏地区的村民每人每年可获得10元至2750元不等的集体补助。这部分补助与政府补贴、个人缴费共同汇入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减轻农村老年人在养老方面对子女的依赖。
截至2024年底,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每人每月2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增长至23元。
锦上添花 分得集体经济一杯羹
“今年村委会将村集体收入用来补助我们的社保费,我感受到了村集体的力量。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将村子发展得越来越好,我们都可以分集体经济的一杯羹。”近日,阿克苏市索勒尕依村的如克也木·艾则孜说。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积极推行集体补助政策,增加基层低收入群体收入,减轻困难群体的生活负担。
乌什县、柯坪县是原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各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为不增加基层负担,这两个县探索推出针对低收入群体采取定额补助的兜底暖心模式。乌什县奥特贝希乡亚阔坦村、色日克阿热勒村对380名三类户等低收入群体每人倾斜性补贴30元。部分村集体对低收入家庭、失地农民等群体提高补助标准,防止老年返贫。
“这些年国家给我们的帮助特别多,不仅帮我们每年代缴100元的社保费,还为我们补贴了50元的集体补助,解决了我们残疾人的后顾之忧,今年,我自己也提档缴费了200元。”乌什县阿恰塔格乡布干村亚森·伊麦尔说。
村集体补助虽单笔金额较小,但通过“社会保障+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复合作用,可以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阿克苏地区将集体补助纳入参保群众的长远社保规划,加大政策的宣传引导,探索更具吸引力的补助方式,进一步放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补助的撬动效应,不断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我们运用新媒体宣传渠道,持续做好集体补助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集体补助资金预留机制,将集体补助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基层凝聚力,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到地区经济发展的红利。”阿克苏地区社保中心主任李滟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