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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 仲裁为民 筑牢劳动者权益防线
时间:2025-07-31 10-49-07
近年来,吉林省白山市积极探索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新路径,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多元调处机制,为绿色转型和全面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调解优先 柔性化解提效能

白山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争通过沟通协商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结案率。

白山市仲裁院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调解效能。除“面对面”调解外,还灵活运用电话、微信等便捷方式,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回到“谈判桌”,达成和解,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为确保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我们着力加强裁审衔接。”白山市仲裁院院长杨烈介绍,白山市仲裁院与市中级法院定期就疑难案件进行研讨,针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统一裁审尺度,增强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一致性和公信力。

织密网络 基层解纷显实效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白山市仲裁院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仲裁、审判等协同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白山市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重心前移,加强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市、县、乡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市已建成107个基层调解组织,其中包括22个企业调解组织,聘任专兼职调解员100余人,基本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2021年起,白山市先后选树白山市华生热力有限公司、临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浑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金牌调解组织。

基层调解组织的效能在实践中充分显现。2022年3月,白山市某药企因搬迁新厂并升级智能生产线,致使原包装车间110名员工面临岗位调整。通过前置基层调解,企业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员工转岗或安置问题;对7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老员工,按工龄给予经济补偿金。这些举措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和感情,赢得员工赞誉,也妥善将潜在群体性争议化解在基层。

创新机制 夯实基础优环境

白山市人社局大力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经多方努力,现建成现代化办公场所,同时高标准打造功能完善、设施完备的“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调解室、档案室、会议室、受理接待大厅、信访接待窗口等焕然一新,为机制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足服务发展大局,白山市仲裁院积极探索,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我们结合民营经济特点,采取了多项针对性措施。”白山市仲裁院副院长娄佳奇介绍:“一是规范用工管理,开展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提升用工备案质量专项行动;二是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调解仲裁和信访服务进民企活动;三是加强争议预防调解,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主导作用,打造人社基层调解品牌,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仲裁裁决执行率。”

为强化信用约束,白山市建立了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依法归集和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将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与企业基本情况、资质等级等关联,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退出机制。

一系列扎实举措有力促进了白山市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调解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筑牢了守护劳动者权益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