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问
1.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财政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
2.创业担保贷款分为哪些种类?
答:主要分为两类:(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面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合伙创业项目,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面向符合条件、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
同一借款人不得同时申请两类贷款。
3.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答: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同时,我省中职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港澳台青年也可申请。对其中的妇女,给予重点支持。
4.非重点群体能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只要您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创业主体(如个体户、小微企业等),且注册时间在3年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2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即可申请。
5.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1)在广东注册,符合国家小微企业划型标准;(2)申请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政策的重点群体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6.个人最高能贷多少钱?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如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不含本人),额度可提高至最高6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提高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实际审批额度为准。
7.小微企业最高能贷多少钱?
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实际审批额度为准。
8.贷款需求金额超过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怎么办?
答:对创业项目确有更高资金需求的,可采取“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的方式。创业担保贷款限额以内的部分可享受担保和贴息,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根据商业信贷规则评估后提供配套商业贷款,形成“政策+市场”双轮支持。
9.贷款期限是多久?
答: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累计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10. 办理过程收费吗?
答:分两类情况:(1)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不收取任何中介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全程免费办理。(2)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应严格控制担保费率,具体以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约定为准。
11. 在哪里申请?
答:主要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搜索“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创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经办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获取指导,但鼓励优先使用线上办理,更快捷高效。
12. 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线上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2)资格审核: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借款人资格认定;
(3)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信用调查审核: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审查,经办银行同步开展信用调查;
(4)银行审批放款:经办银行综合评估后,完成贷款审批并放款;
(5)贴息兑现:借款人正常还款后,经办银行按月或按季提出贴息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
全程可在线查询进度,实现“一网通办”。
13.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一般包括:身份证、婚姻证明、营业执照、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记录(小微企业)、征信授权书等。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推行电子化审批,能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核验的信息无需重复提交。
14. 审批和放款要多久?
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1)人社部门资格审核: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信用调查: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调查,并行审批,担保机构审查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经办银行审核放款:经办银行信用调查和审核放款合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含担保手续)。
整体流程高效便捷,线上申请可实时查看进度。
15. 贷款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答:必须用于创业经营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股东分红、炒股、买房买车、偿还其他债务、个人消费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用途。
16. 贷款到期还想继续使用怎么办?
答:(1)无还本续贷。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及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和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鼓励实施无还本续贷方式,可在贷款到期前至少1个月向经办银行申请续贷。
(2)申请展期。借款人确需继续使用资金或因暂时资金紧张预计不能按期还款,但信用良好、项目正常,可在到期前至少1个月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仅限1次,最长1年,展期期间不贴息)。
17. 个人和企业能同时申请贷款吗?
答:不能。同一创业者及其创办的主体,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只能选择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的一种。
18. 港澳台青年在广东创业能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港澳台青年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创业主体,符合申请条件的,享受与本地重点群体同等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19. 贷款贴息怎样申请?
答:借款人按合同正常还本付息后,由经办银行按月或按季度向人社部门申请贴息,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账户,无需借款人申请。
20.贷款期间经营主体注销了还能继续享受贴息吗?
答:创业担保贷款以持续合法经营为前提。若在贴息期内经营主体注销或停止实际经营且无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注销或停业之日起,不再享受财政贴息。已发放的贷款仍需按合同偿还。
政策原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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