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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新闻拖欠工资限期未改 深圳赛科斯通被罚3万元
时间:2015-12-10 10-34-44
12月9日,位于坪山新区的深圳市赛科斯通电路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在限期内仍不改正,被行政处罚3万元。当日,记者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获悉,截至12月4日,该局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中,共发现新区内欠薪单位有16家,涉及人数4008人,涉及金额491万元,目前已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149万余元。
据悉,赛科斯通电路有限公司位于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江岭社区协力街1号1号楼,主要生产经营电路板,现有员工73人。据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行政执法员段侃侃介绍,在11月26日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巡查中,该局发现该公司拖欠67名员工2015年10月的工资,共计21.6408万元。当日,该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并开出《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在11月30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直到12月初,该公司在限期内并未改正。
12月2日,该局告知赛科斯通电路有限公司,劳动行政部门对其拖欠工资经责令逾期未改正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12月9日上午,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坪山新区)向其发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据悉,坪山新区劳动部门于2015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企业242家,涉及外来务工人员2.4756万人,发现欠薪单位16家,下达责令整改10家,行政处罚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