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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09 10-58-34
7 万多元欠薪如数追回
——临海市大洋街道司法所调解一起拖欠工资纠纷
“想不到我们讨了几个月都没有结果的7万多元工资,今天让街道司法所给追回来了,这下我总算可以向车间员工有个交代了。” 前不久的一天,浙江省临海市某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缝纫车间承包人喻建波,代表7名讨薪员工说出了心里话。
2014年1月, 来自四川省大竹县庙坝镇的喻建波等7名农民工,进入临海市一家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工作,由喻建波出面与该公司承包产品的制作,每月计件工资。
今年2月,该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 不能按月兑现员工工资。至今年4月底,该公司已拖欠喻建波等7名员工工资72017.99元。喻建波等人一次又一次与该公司协商,希望公司及时发放工资。公司负责人却表示,拖欠工资确实是因周转资金一时困难,而不是故意赖账,作为员工,应该理解公司目前的难处, 领不到工资只是暂时的,等情况稍有好转, 公司会马上兑现。
劳资双方各执己见, 喻建波等人三番五次向公司讨要被拖欠工资,分文未得。无奈之下, 喻建波向临海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并由该公司支付被拖欠的3个月工资。 6月19日, 临海市司法局大洋司法所代表该街道调委会主持调解。负责该案调解的大洋司法所所长陆军,向公司相关责任人讲解了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指出员工付出了劳动,应该按月拿到报酬, 他们向公司索要被拖欠工资,既合法、合情、 合理, 又是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经过耐心的教育疏导, 双方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自愿达成协议: 喻建波等7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该公司支付喻建波被拖欠的工资72017.99元; 喻建波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 并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该公司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