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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0 年, 新增 800 万名农村人口进城
时间:2015-05-29 18-56-49
到 2020 年, 新增 800 万名农村人口进城
———河北省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实现800万名左右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近千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群体落户城镇, 基本实现有条件、 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每年对4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农民工社会保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资基本无拖欠,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近日, 河北省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要求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

  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效提高城镇化水平

  河北省现有人口7300多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1750多万人已向非农产业转移, 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近年来, 河北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国发 〔2006〕 5号文件实施以后,全省上下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 工资收入大幅增加, 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长, 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明显加强, 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扩大, 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但目前河北省正处在推动绿色发展、 加快城镇化进程阶段, 大量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仍然不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人数比例仍然较小,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各项工作。

  河北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义珍介绍说: “我省出台 《实施意见》,就是要通过落实各项政策,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通过全面提高服务农民工的水平,帮助更多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落户,有效提高全省城镇化率。”

  推进积极就业政策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为实现农民工工作目标, 河北省根据目前现状, 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河北特色的具体措施。 在就业方面, 河北省将积极就业政策用于农民工群体, 落实培训补贴、 劳务输出补贴等扶持政策, 便于农民工稳定就业; 结合河北省特点, 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在维权方面, 河北省进一步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资预储金制度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 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 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 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形成了具有河北省特色的 “三金三机制一入罪” 制度机制格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和仲裁 “绿色通道”, 开展全方位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河北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卫说: “对欠薪问题, 以前只是按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处理,对欠薪企业或老板执法手段偏软,产生不了震慑作用。 自 《刑法修正案 (八)》 出台后, 我省及时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了解决问题的力度, 而建立新的 ‘三金三机制一入罪’ 制度机制格局, 将极大地震慑欠薪企业或老板, 更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报酬权益。”

  促进农民工落户城镇共享公共服务阳光

  在农民工落户方面, 河北省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按自愿、分类、 有序的原则, 实行差别化的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人以下的设区市市区落户限制; 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人以上的设区市市区落户条件; 合理确定首都周边城镇的落户条件,促进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 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河北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流入地财政保障范围, 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 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 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实施意见》 的出台, 让在石家庄务工的武强县籍农民工郭树强格外激动: “我来石家庄务工3年了, 去年回老家结婚, 现在我和爱人都在石家庄务工。 我们一直担心将来孩子上学以及落户、 看病、 养老等许多问题。 现在政府出台了新政策, 我们担心的问题能解决了。”